【优化营商环境 推动高质量发展】博州

“首违不罚”“轻微免罚”守护市场活力

博尔塔拉报 2025年02月28日

  本报博乐讯  (记者冉体闻琦  通讯员夏云山)  25日,博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例行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一家餐饮店存在食品经营许可证过期未更新的情况。经调查,该餐饮企业因管理疏忽导致许可证过期,且过期时间不足一个月。鉴于此情况,依据“首次违规不处罚”原则,博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餐饮企业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并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宣传。

  “工作人员对我们存在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到期未延续的违法行为给予纠正,要求我店在3日内改正,同时对我店不予处罚。首违不罚既是告诫,也是规范管理,我们将按照食品安全的相关规定做好各项工作,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该餐饮店店长杜世鹏说。

  这是我州践行《市场监管行政违法行为首违不罚清单(一)》及《市场监管轻微行政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一)》的具体实践。博州市场监管局抢抓机遇、多点发力,全面推进市场监管总局“首违不罚”“轻微免罚清单”落得实、用得准。

  此外,注重宣传与教育相结合,对辖区商户进行“首违不罚”政策宣传,以通俗易懂的方式向经营主体普及政策内容,进一步明确8种首次违法行为,4种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的具体项目及免罚条件,提高公众知晓度,在更大范围以更大力度推行“监管为民”执法理念,持续激发市场活力。

  现实生活中,违法行为情形多样,违法程度差异较大。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明确“首违不罚”“轻微免罚”情形,执法单位据此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于法有据、合法合理,是精细化执法和法治温度的体现。

  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凯说:“我们将全面践行监管为民理念,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和基层期盼,严格按照‘预防为主、轻微免罚、重违严惩、过罚相当、宽严相济’执法原则,持续深化‘容错纠错’服务型柔性执法新模式,以市场监管的‘力度’‘尺度’与‘温度’促进营商环境更优、执法质效更高、企业获得感更强,全力助推博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据了解,2024年,博州市场监管系统笃定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持续推进“柔性执法”理念,深入落实自治区市场监管领域“首违不罚”“不予强制”“轻微违法行为不罚、从轻、减轻”五张清单,228家经营主体在轻微违法违规中享受到“免罚”“减罚”“轻罚”红利。

  截至目前,全州市场监管系统办理首违不罚案件4件,轻微不罚案件5件,较低数额罚款案件42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