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任命索里蒙(女)为自治州人大财政经济与农业农村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任命黄建英为自治州人大财政经济与农业农村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委员;
任命卡合热曼·努尔买买提为自治州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与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㈡
决定任命阿力木江·肉孜为自治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决定免去吾尔肯的自治州人民政府副州长职务;
决定任命陈楚雄为自治州教育局局长。
㈢
免去单雄英的自治州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㈣
任命王铁宏(女)为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民事审判二庭庭长;
任命陈涛为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
免去王赫的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