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决定任命巴图为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决定任命姚书印为自治州水利局局长;
决定任命凡志彬为自治州商务局局长;
决定任命那生巴特为自治州统计局局长;
决定任命吴兰为自治州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
决定免去乔龙巴特的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决定免去王洪宇的自治州商务局局长职务;
决定免去石代林的自治州统计局局长职务;
决定免去聂振龙的自治州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职务。
㈡
任命巴哈尔古丽·依马别克为自治州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巴哈提江的自治州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㈠
决定任命巴图为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决定任命姚书印为自治州水利局局长;
决定任命凡志彬为自治州商务局局长;
决定任命那生巴特为自治州统计局局长;
决定任命吴兰为自治州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
决定免去乔龙巴特的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决定免去王洪宇的自治州商务局局长职务;
决定免去石代林的自治州统计局局长职务;
决定免去聂振龙的自治州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职务。
㈡
任命巴哈尔古丽·依马别克为自治州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巴哈提江的自治州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