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博乐讯 (记者齐丽格尔 通讯员张丽) 近日,“平安博州”微信平台发布博州公安依法查处10起涉“两卡”违法案件。近日,记者从博州公安局反诈中心获悉,当前,除“两卡”电信网络诈骗手法外,涉虚假网络贷款、冒充客服、冒充公检法等手法仍处高发态势。
博乐市公安局反诈中心民警扎亚介绍,“两卡”是指手机卡、银行卡,银行卡包括个人银行卡、对公账户及结算卡、非银行支付机构账户,即平时使用率较高的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涉“两卡”犯罪是指非法出租、出售、买卖“两卡”的违法犯罪活动。“两卡”犯罪涉及的罪名包括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等。
例如,博乐市某小区居民李某出借本人银行卡,帮助“网友”接收、转移钱款,非法获利4000元。经侦查发现,其银行卡被用于接收、转移涉诈资金。博乐市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四十四条之规定,对李某非法出借银行卡的行为,处行政拘留15日,并没收违法所得4000元。
今年以来,博州公安机关牢固树立“电诈可防可破”的理念,坚持关口前移、预防为先,积极构建全方位、立体化、广覆盖的反诈宣传体系,常态化以赶集日、美食街、开学季等各类主题活动为契机,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张贴海报、悬挂横幅、摆放展板等方式集中开展反诈宣传,积极引导群众下载安装注册登录“国家反诈中心”App,提高群众防骗识骗意识。博州公安局反诈中心联合7家商业银行建立警银快速联动机制的同时,与三大通信运营商在我州295个营业网点全覆盖开展“断卡”行动。
“今年以来,我们共拨打预警劝阻电话20.18万余条,劝阻止损402人,止损金额1339.78万元,劝导群众删除涉诈App9500个。各族群众要提高风险防范意识,不点击未知链接,不轻信陌生来电,不透露个人信息,转账汇款多核实。遇到疑似电信网络诈骗时,要多方求证核实,并及时向公安机关反映。”博州公安局反诈中心民警山达拉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