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博乐讯 (记者陈亿文 实习生李紫妍 通讯员朱磊) “夏成国是我们养老院第一位成功领取消费补贴的老人,这笔钱可以抵消他在养老院的费用。”1月8日,博乐市爱康康养中心护工张智勇说。
养老消费补贴是自2026年1月1日起在全疆范围启动,面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符合条件的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将以电子消费券形式获得补贴,项目初步实施期限为1年。
该项目依据民政部、财政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全面启动实施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的通知》要求实施。补贴对象为60周岁及以上、在新疆居住且经评估达到中度及以上失能等级的老年人,不受户籍限制,旨在推动更多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享受到普惠、优质的养老服务。
补贴通过“民政通”小程序及APP以电子消费券形式按月发放。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在个人账户中领取首月电子消费券,后续每月自动发放。电子消费券可用于抵扣补贴项目范围内的养老服务消费,抵扣比例为消费金额的30%—60%,具体比例与额度将在券面注明,每人每月累计最高抵扣800元。
当前,州、市民政局参照民政部确定的补贴范围,明确了涵盖助餐、助浴、助洁、助行、助急、助医、康复护理、日间托养等居家社区服务,以及机构长期入住和短期“喘息服务”(30天以内)在内的14项补贴项目。
据悉,正在享受特困人员供养救助待遇、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补助、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的老年人,暂不纳入此次补贴范围。同时,此补贴可与长期护理保险待遇叠加享受,即扣除已享受的长期护理保险待遇后,个人自付部分仍可按规定比例使用电子消费券进行抵扣。
州民政局委派第三方机构工作人员评估老人情况。 (实习生李紫妍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