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尔塔拉报 2026年03月17日

  (上接第九版)强化战略规划引领、项目谋划储备论证和事中事后监管,避免过度超前建设和低效无效投资。进一步明确中央和地方投资方向和重点,统筹用好各类政府投资,在工作基础较好的地方探索编制全口径政府投资计划。优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完善“自审自发”机制,提高用于项目建设比重并单列。发挥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作用。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优化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限,修订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目录,提升投资审批服务效能。

  第二节  激发民间投资活力

  坚持平等对待、保护权益、政策协同,增强市场主导的有效投资增长动力,提高民间投资比重。完善民营企业参与重大项目建设长效机制,鼓励支持民营企业参与铁路、核电、水电、供水等领域项目建设,推动具备条件的项目进一步提高民营企业持股比例。鼓励民营企业加大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投资力度,推动新兴领域应用场景向民营企业开放。依法保障民营企业投资运营合法权益,平等保障用地、融资等要素需求。发挥政府投资基金引导带动作用,加强布局规划和投向指导评价,健全“投融管退”机制。

  第三节  促进投资消费良性循环

  聚焦投资消费结合点,以有效投资带动消费能力和意愿提升,以消费升级牵引投资方向优化,强化扩内需政策综合效应。支持就业增收带动能力强的行业扩大投资,鼓励消费基础设施和消费服务功能提升类设施建设,加大对健康养老、体育健身、休闲娱乐等领域消费场景建设和设施提档升级的投资力度。因地制宜推动交通枢纽、产业集聚区等拓展消费功能。推动县域商业提质增效,加强物流仓储、农村寄递等设施补短板。

  第十七章  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坚决破除阻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卡点堵点,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促进商品要素资源在更大范围内顺畅流动。

  第一节  完善全国统一大市场基础制度规则

  推进适应全国统一大市场要求的产权保护、市场准入、信息披露、社会信用、兼并重组、市场退出等制度建设。依法平等长久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对侵犯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和合法利益的行为实行同责同罪同罚。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制定重点领域商业秘密保护规则指引。完善市场准入制度,动态修订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严格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要求。完善企业质量、安全、环境等信息披露制度规则。强化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功能,深入推进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和信用应用拓展,完善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和信用修复机制。健全企业破产制度,探索建立覆盖所有经营主体的简易退出机制。完善有利于统一大市场建设的统计、财税、考核制度,推广经营主体活动发生地统计,优化企业总部和分支机构、生产地和消费地利益分享。制定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条例。

  第二节  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

  推动市场监管规则完善、基准统一、能力提升,形成优质优价、良性竞争的市场秩序。制定重点领域公平竞争合规指引,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消除要素获取、资质认定、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方面壁垒。规范地方政府经济促进行为,制定地方政府招商引资鼓励和禁止事项清单,加强招商引资信息披露。完善妨碍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事项清单动态更新和通报问责制度。强化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司法,制定重点领域反垄断指南指引。完善协调统一的国家标准体系,扩大强制性国家标准覆盖面,推进新兴产业标准建设,提升标准国际化水平。推进检验检测认证资源共享、资质互认和结果通用。统一市场监管执法,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推进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双向衔接。完善行政复议体制机制。健全综合执法体制机制,优化监管事项层级设置,提高基层执法效能。

  第三节  促进市场设施高标准联通

  推进流通物流、市场信息、交易平台等设施互联互通和规则衔接。健全高效顺畅的现代流通体系,完善国家物流枢纽网络,依托现代流通战略支点城市构建若干重要商品骨干流通走廊,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建设大宗商品资源配置枢纽,健全一体衔接的流通规则和标准,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加强多式联运设施、标准建设和信息共享,大力推进“一单制”、“一箱制”发展,促进集装箱和大宗物资铁水联运。完善市场信息交互渠道,推动构建全链条信息信任和应用机制。建立健全统一规范、信息共享的招标投标和政府、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采购等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推进人工智能应用和大数据监管,实现项目全流程公开管理。

  第六篇  加快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增强高质量发展动力

  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更好发挥经济体制改革牵引作用,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提升宏观经济治理效能,促进资源配置效率最优化和效益最大化,激发全社会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确保高质量发展行稳致远。

  第十八章  充分激发各类经营主体活力

  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促进各种所有制经济优势互补、共同发展。

  第一节  深化国资国企改革

  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增强国有企业核心功能、提升核心竞争力。制定实施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指引目录,推动国有资本向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向关系国计民生的公共服务、应急能力、公益性领域等集中,向前瞻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中,加强战略性重组和专业化整合。深化国有企业分类改革,进一步明晰不同类型国有企业功能定位,加强主责主业管理,建立国有企业履行战略使命评价制度,构建分类考核的治理体制。推动国有企业完善市场化经营机制,提升价值创造能力。健全国有企业推进原始创新制度安排。完善国资监管体制,更好发挥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作用。健全国有经济和国有企业增加值核算制度。支持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以市场化方式规范开展股权合作、战略协作、资源整合。

  第二节  发展壮大民营经济

  落实民营经济促进法,完善配套法规政策制度体系,从法律和制度上保障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有效保护合法权益。持续推进基础设施竞争性领域向民营企业公平开放。支持有能力的民营企业牵头承担国家重大技术攻关任务,推进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公共研发平台进一步向民营企业开放。完善民营企业融资支持政策,发挥全国一体化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网络作用,健全信用状况综合评价体系和增信制度。支持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推动大中小企业协同融通发展。创新发展“晋江经验”,健全民营经济发展综合服务体系,完善政企常态化沟通交流和问题解决机制。引导民营企业完善治理结构和管理制度,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和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健全民营经济统计监测制度。

  第三节  积极营造一流营商环境

  持续推进营商环境改进提升,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完善为企服务体系,健全“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清单管理和常态化推进机制,推行惠企政策全程网办、直达快享,推广信用承诺制。深化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改革,持续精简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健全规范涉企执法长效机制,防止和纠正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推进“综合查一次”等联合执法方式。强化产权执法司法保护,加强对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的司法监督。建立健全清理拖欠企业账款长效机制,畅通政府违约失信投诉渠道。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弘扬企业家精神,加快建设更多世界一流企业。

  第十九章  加快完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

  深化要素市场化改革,畅通要素有序流动渠道,统筹增量优化和存量盘活,促进各类要素资源高效配置。

  第一节  健全要素市场制度和规则

  完善要素市场体系,扩大要素市场化配置范围。深化土地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健全投资和融资相协调的资本市场功能,优化发行上市、信息披露、并购重组、退市等基础制度,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建立增强内在稳定性长效机制。畅通劳动力和人才社会性流动渠道,逐步打破户籍、社保、职称、档案等方面制度性障碍。培育全国一体化技术市场和数据市场。深化拓展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加快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成果。

  第二节  完善资源要素价格形成机制

  完善主要由市场供求关系决定价格机制,加强和改进价格治理。加快健全适应新型能源体系的价格机制,分品种、有节奏推进各类电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完善成品油定价机制,深化天然气价格改革,完善煤炭价格区间调控政策,加强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价格监管。深化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改革。健全促进可持续发展的公用事业价格机制,优化居民阶梯水价、电价、气价制度。深化公共服务价格改革,完善养老等服务收费政策。探索构建新型生产要素价格形成机制。

  第三节  盘活利用存量资源

  完善并购、破产、置换等政策,盘活用好低效用地、闲置房产、存量基础设施。编制宏观资产负债表,全面摸清存量资源资产底数,优化资产负债结构。深化扩大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完善促进盘活存量用地的规划管控、土地供应和税费政策,加快发展建设用地二级市场。推进土地混合开发、空间复合利用和土地用途依法合理转换,完善工商业用地使用权续期法律法规,依法稳妥推进续期工作。推进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存量国有资产盘活共享,健全产业园区存量盘活和高质量发展机制,完善资产估值等配套政策,引入社会力量提升盘活利用效率,规范市场化运作流程。推动司法判决执行与破产制度有机衔接,依法有效盘活被查封冻结财产。积极推动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常态化推荐发行。

  第二十章  健全宏观经济治理体系

  提高宏观调控和政府治理水平,促进形成更多由内需主导、消费拉动、内生增长的经济发展模式。

  第一节  完善宏观调控制度体系

  强化国家发展规划战略导向作用,加强财政、货币政策协同,发挥好产业、价格、就业、消费、投资、贸易、区域、环保、监管等政策作用,增强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和有效性。强化逆周期和跨周期调节,实施更加积极的宏观政策,合理确定政府债务规模,保持流动性充裕,持续稳增长、稳就业、稳预期。完善宏观调控目标体系,统筹短期目标和中长期目标、总量平衡和结构调整,强化年度计划与国家发展规划衔接。健全预期管理机制,将预期管理纳入宏观经济治理全过程。加强经济监测预测预警,充实完善政策工具箱,科学把握政策力度和出台时机,强化政策实施效果评价。探索实行国家宏观资产负债表管理。优化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

  第二节  健全现代财政制度

  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发挥积极财政政策作用,加强财政科学管理,增强财政可持续性。强化对预算编制和财政政策的宏观指导,发挥中期财政规划跨年度预算平衡作用,强化国家重大战略任务和基本民生财力保障。加强财政资源和预算统筹,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力度,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合理提高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比例,把依托行政权力、政府信用、国有资源资产获取的收入全部纳入政府预算管理。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合理提高公共服务支出占财政支出比重。深化零基预算改革,统一预算分配权,健全支出标准体系和动态调整机制,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和执行监督。优化税制结构,健全有利于高质量发展、社会公平、市场统一的税收制度,保持合理的宏观税负水平。提高直接税比重,完善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逐步扩大综合征收范围,健全经营所得、资本所得、财产所得税收政策。完善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和抵扣链条,优化共享税分享比例。研究同新业态相适应的税收制度。健全地方税体系,推进消费税征收环节后移并稳步下划地方,增加地方自主财力。适当加强中央事权、提高中央财政支出比重,减少委托地方代行的中央财政事权。完善财政转移支付体系,优化财政转移支付结构。全面落实税收法定原则,规范税收优惠政策,加强财会监督。加快构建同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政府债务管理长效机制。

  第三节  加快建设金融强国

  坚持防风险、强监管、促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中国特色现代金融体系。完善中央银行制度,构建科学稳健的货币政策体系,完善基础货币投放机制,健全市场化利率形成、调控和传导机制,保持社会融资规模、货币供应量增长同经济增长、价格总水平预期目标相匹配。建立覆盖全面的宏观审慎管理体系,将更多金融活动、金融市场等纳入宏观审慎政策框架。增强人民币汇率弹性,保持在合理均衡水平上基本稳定。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大力发展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加强对重大战略、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优质金融服务。完善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体系。持续深化资本市场投融资综合改革,增强资本市场制度包容性、适应性,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发展多元股权融资,加快多层次债券市场建设,稳步发展期货、衍生品和资产证券化,加强交易监管和投资者保护。壮大耐心资本,完善支持中长期资金入市政策体系。优化金融机构体系,推动各类金融机构专注主业、完善治理、错位发展,支持国有大型金融机构提升综合服务水平,严格中小金融机构准入标准和监管要求,培育一流投资银行和投资机构。       (下转第十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