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第八版)推行以用户和市场反馈为主的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评价,将新技术新产品作为业绩考核、职称评定、人才计划支持的重要依据。赋予用人单位更大人才评价自主权,防止简单以称号头衔确定薪酬待遇、配置资源。完善人员编制、薪酬待遇、职称评聘、考核晋升等配套政策,畅通高校、科研院所、企业人才交流通道。健全海外引进人才支持保障机制,建立高技术人才移民制度,引育世界优秀人才。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培育创新文化,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科技法治、伦理、诚信、安全建设。
第四篇 深入推进数字中国建设 提升数智化发展水平
把握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大势,充分发挥我国数据资源丰富、产业体系完备、应用场景广阔优势,激活数据要素潜能,加快数智技术创新,深化拓展“人工智能+”,赋能经济社会发展和治理能力提升,促进生产方式深层次变革和生产力革命性跃迁。
第十二章 强化算力算法数据高效供给
统筹推进算力设施建设、模型算法发展和高质量数据资源供给,筑牢数智化发展底座。
第一节 加强算力设施支撑
统筹布局、有序建设算力设施,推进算力资源规模化、集约化、绿色化、普惠化发展。加快国家枢纽算力设施集群建设,支持有条件地区根据低时延场景需求适度发展算力,推进云边端协同发展。加强高性能高质量智算资源供给,论证建设超大规模智算集群。推进算力设施市场化建设运营,支持通过政府购买算力服务、算力租赁等多种方式满足算力需求,创新发展标准化可扩展的智算云服务。推动绿色电力与算力协同布局。加强全国一体化算力监测调度,提升算力接入和精准匹配能力。加快培育自主可控、协同运行的软硬件生态。提升算力普惠易用水平,降低中小企业用算成本。
第二节 促进模型算法迭代创新
加快突破人工智能基础理论和核心技术,推进人工智能模型架构改进、算法优化,强化“模芯云用”协同创新。构建任务导向、灵活授权、跨域协同的算法创新组织模式,加快研究更加高效的模型训练和推理方法。鼓励多模态、智能体、具身智能、群体智能等技术创新,探索通用人工智能发展路径。推动通用大模型和行业专用模型同步发展,依托高价值场景推动模型应用落地和迭代升级。建立健全模型能力评估体系。
第三节 深化数据资源开发利用
构建国家数据资源体系,健全数据资源统计调查制度,建立全国数据资源“一本账”。统筹推进政务数据共享、公共数据开放和授权运营,健全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责任制和个人数据合规利用机制,推动企业数据、行业数据开发开放。完善数据标准体系和质量管理体系,加快建设人工智能语料库,面向能源、交通、制造、教育、健康、金融等领域建设高质量数据集,建立人工智能训练数据合理使用制度。加强数据领域关键技术和设备研发应用,培育壮大数据产业,深入开展“数据要素×”行动。建设和运营国家数据基础设施,实施可信数据空间发展行动计划。
第十三章 全方位推进数智技术赋能
全面实施“人工智能+”行动,加强人工智能同科技创新、产业发展、文化建设、民生保障、社会治理相结合,抢占人工智能产业应用制高点,全方位赋能千行百业。
第一节 促进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深度融合
壮大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发展新一代通信技术、云计算、区块链等产业,提升高端芯片、光电子器件、基础软件和工业软件等产业水平,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推进国家人工智能创新高地建设,培育智能原生新模式新业态,建设国家人工智能应用中试基地。促进制造业“智改数转网联”,实施智能制造工程和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工程,一体推进网络、标识、平台、数据、安全体系建设和规模化应用。推进服务业数智化,发展智慧农业。建设数智化转型促进网络,健全中小企业数智赋能服务体系。推进开源体系建设,完善开源运行机制。
第二节 创造美好数智生活
充分发挥数智技术和数据要素对丰富人民生活、改善民生福祉的作用,拓展教育、医疗、养老、文旅、就业、消费等领域融合应用。丰富智能家居、智慧出行和智慧社区场景,发展智能终端产品和服务,构建数智便民服务圈。促进人工智能助力教育模式变革,有序推动数智技术在辅助诊疗、精准医疗、健康管理、医保服务、养老助残等场景的应用。深入实施全民数字素养与技能提升行动,强化人工智能的就业创造效应。积极探索运用数智技术提高基层医疗服务能力、促进教育公平,助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第三节 提高政府治理数智化水平
深化数智技术全流程应用,发展泛在可及、智慧便捷、公平普惠的数智化政务服务。完善覆盖全国的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强化数据“一表通”和公共应用支撑体系建设,推进政务数据跨部门跨层级跨地区共享利用。安全稳妥有序推进政务领域人工智能大模型部署应用,探索构建精准识别需求、主动规划服务、全程智能办理的服务新模式。深化人工智能赋能安全治理,提升感知预警、指挥决策、精准管理和即时响应能力。
第十四章 营造健康有序的发展生态
坚持促进发展和规范管理相统筹,加强数据基础制度规则建设和人工智能治理,营造有益、安全、公平的发展环境。
第一节 健全数据要素基础制度
建立健全数据产权、流通利用、收益分配、安全治理等数据要素基础制度。完善数据产权结构性分置制度,构建全国统一的数据产权登记体系。建设开放共享安全的全国一体化数据市场,加快完善数据流通交易规则和标准,优化数据交易机构布局,规范发展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建立数据要素价格形成机制,探索兼顾各方利益的数据收益分配机制。完善数据领域法律法规,健全数据采集、存储、流通、使用管理规则。实施数据分类分级管理,提升数据安全保护能力。
第二节 完善科学有效监管机制
健全新技术新业态安全监管框架,构建技术标准研制调整、技术应用分级管理机制,推进多元协同共治。完善人工智能领域法律法规、政策制度、应用规范、伦理准则,健全算法备案、透明度管理、安全评估等制度,探索建立人工智能生成物权利归属和开发者经营者使用者权责认定规则。推动建立人工智能全生命周期风险管理制度,健全覆盖安全监测、风险预警、应急响应的风险防控体系。推动平台经济创新和健康发展,加强平台企业数据、算法、流量和规则监管,促进平台企业和平台内经营者、劳动者共赢发展。依法打击数据滥用、深度伪造、泄露隐私等行为。
第三节 拓展数智领域国际合作
构建全球数字合作伙伴关系网络,深化电子商务、数字支付、智慧城市等领域合作,探索建设离岸算力设施、数据跨境流动服务基础设施。积极参与人工智能、数字货币、数据跨境流动等领域国际治理,在数据安全、隐私保护、跨境执法协作等方面达成更多共识,加强国际司法协调和规则互认。推动建立各国广泛参与的人工智能治理框架,共同构建平权、互信、多元、共赢的全球人工智能开放生态,支持全球南方国家加强人工智能能力建设。
第五篇 建设强大国内市场 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
坚持扩大内需这个战略基点,坚持惠民生和促消费、投资于物和投资于人紧密结合,以新需求引领新供给,以新供给创造新需求,促进消费和投资、供给和需求良性互动,实现供需更高水平动态平衡,增强国内大循环内生动力和可靠性。
第十五章 大力提振消费
深入实施提振消费专项行动,增强居民消费能力,改善消费意愿,适应不同群体消费需求扩大优质供给,促进全社会商品和服务消费较快增长。
第一节 夯实居民消费基础
统筹促就业、增收入、稳预期,加快形成扩大居民消费长效机制。稳定和扩大就业容量,支持企业稳岗扩岗、个人创业就业,积极培育新职业新岗位,拓展数字经济、绿色经济、银发经济等就业新空间。大力促进城乡居民增收,稳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持续改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经营环境,促进楼市股市健康发展。织密扎牢社会保障网,鼓励支持灵活就业人员、新就业形态人员参加职工保险,规范完善与人均消费支出挂钩的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增加政府资金用于民生保障支出。
第二节 释放服务消费潜力
以放宽准入、业态融合为重点扩大服务消费,培育服务消费新增长点。提升生活服务消费便利化水平,发展社区嵌入式服务和一刻钟便民生活圈,推进传统商圈焕新,优化养老、托育、家政等领域服务消费体验。提高发展型消费比重,适应多样化个性化服务需求,规范发展教育和培训消费,培育壮大健康消费,积极引进国际优质服务资源。激发改善型消费活力,扩大文体旅游消费,优化营业性演出、体育赛事审批管理,实施冰雪旅游提升计划,发展邮轮游艇、房车露营等休闲消费,积极拓展低空消费。深化商旅文体健融合,打造一批沉浸式互动式消费新场景。
第三节 推动商品消费扩容升级
强化品牌引领、标准升级、新技术应用,稳定大宗消费,促进消费品更新换代,满足多层次消费品需求。因城施策优化房地产政策,多管齐下稳定预期,充分释放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潜力,支持老旧房屋适老化改造和智能化升级。深化汽车消费从购买管理向使用管理转变,完善充换电、停车场等基础设施,拓展汽车改装、租赁等后市场消费。支持汽车、电子产品、家电家具等回收体系建设,规范二手商品流通秩序。实施数字消费提升行动,推动智能新产品应用,制定智能家居互联互通标准,推广柔性化定制化消费品生产模式。发展绿色消费,积极推广绿色低碳产品。培育中高端消费新增长点,推动老字号、国货潮牌做精做强,发展周边衍生品消费,积极推进首发经济。
第四节 持续改善消费环境
完善促进消费制度机制,清理消费领域不合理限制性措施,建立健全适应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管理机制。加大直达消费者的普惠政策力度,扩大消费领域金融供给,打造一批带动面广、显示度高的消费新场景。优化入境消费环境,推广离境退税商店,培育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推进“购在中国”。落实职工带薪休假制度,鼓励弹性错峰休假,探索推行中小学生春秋假。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畅通消费者投诉和维权渠道,规范网络销售、直播带货等经营活动,健全预付式消费监管模式。加强全口径消费统计,优化服务消费、消费新业态新模式统计监测。
第十六章 扩大有效投资
加快构建有效投资内生增长机制,保持投资合理增长,提高投资综合效益,更好发挥投资对支撑国家战略、优化供给结构、满足民生需求的作用。
第一节 提高政府投资效益
聚焦惠民生、补短板、增动能,优化政府投资结构。统筹“硬投资”和“软建设”,高质量推进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和重点领域安全能力项目建设,实施一批重大标志性工程项目。加强人力资源开发和人的全面发展投资,在“一老一小”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普通高中和优质高等教育扩容、职业技能培训等领域实施一批民生工程,提高民生类政府投资比重。适应人口结构变化和流动趋势,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布局。适应新质生产力发展要求,积极支持新型基础设施和无形资产投资。加强政府投资全过程管理, (下转第十版)